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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疏请振荒 东晋 · 陶回
 出处:全晋文 卷八十一
当今天下不普荒俭,唯独东土谷价偏贵,便相鬻卖,声必远流。
北贼闻此,将窥疆场。
如愚臣意,不如开仓廪以赈之(《晋书·陶回传》。吴兴太守,时人饥谷贵,三吴尤甚。诏欲听相鬻卖,以拯一时之急。上疏云云。不待报,辄便开仓。)
庾亮不从孔坦陶回1098年 北宋 · 苏轼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九六五 创作地点:海南省海南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儋州市
庾亮苏峻
孔坦陶回共说王导:「及未至,宜急断阜陵之界,守江西当利诸口,彼少我众,一战决矣。
未来,可往逼其城。
今不先往,必先入,有夺人之心」。
然之。
以为若径来,是袭朝廷虚也。
不从。
将至,又说:「峻知石头有重戍,不敢直下,必向小丹阳南道步来。
若以伏兵邀之,可一战而擒」。
又不从。
事见二人传。
果由小丹阳,经秣陵,迷失道。
逢郡人,执以为向导,夜行无部分。
闻之,深悔。
吾以谓召峻固失计。
然若从二人言,犹不至覆国几于灭亡也。
晁错削七国,大类此。
亚夫犹能速驰,行入梁楚之郊,故汉不败。
吾尝谓晁错能容忍七国,待事发而发,固上策。
若不能忍决欲发者,自可召王濞入朝,仍发大兵随之。
吴若不朝,便可进讨,则疾雷不及掩耳。
吴破,则诸侯服矣,又当独罪状吴而不及馀国。
李文饶辅车之诏,或分遣使者发其兵,诸国虽疑,亦不能一旦合从俱反也。
知吴必反,不先未削为反备,既反而后调兵食,又一旦而削七国,以合诸侯之交,此妄庸人也(《苏文忠公全集》卷六五。又见《历代名贤确论》卷六○,《唐宋名贤确论》卷六。)
能:原缺,据右引补。
叔文九日 其二 宋末元初 · 陈普
七言绝句 押尤韵
江左夷吾本胜流,晚因造膝却生愁。
紫囊肯上斯人腕,敢怨离骚佩不收(《内则》:脍,春用,秋用。豚,春用,秋用。三牲用藙。兽用。注云:藙,煎茱萸也,《尔雅》谓之榝,《离骚》谓之。专佞以慢慆兮,榝又欲充其佩帏。既干进以务入兮,又何芳之能祗。从来释者皆以榝为恶。晦翁云:茱萸也;帏,盛香之囊也。,芳烈之物,而今亦变为邪佞;茱萸固为臭物,而今又欲满于香囊。盖但知求进而务入于君,则又何复能敬守其芬芳之节乎。愚按此说固是,然以上下文观之,屈子恐未必尽以榝为恶,所谓干进务入,总谓与榝,所谓何芳能祗、亦总谓与榝也。干进务入,于充帏之义尤切;专佞慢慆,犹为谄谀失守;充帏,则有依依之态,不惟求容而求亲密,盖其恶尤甚于也。又何芳之能祗,谓其本芳而不能敬守之也。盖总指善人不守节,故其上下一二十句,一意成一片,不应独榝为臭物,在一片中若附赘县疣然也。首言兰芷之变,荃蕙之化,次言昔日芳草,今为萧艾。为众芳之长,又重责之云:余以为可恃兮,羌无实而容长。委厥美以从俗兮,苟得列乎众芳。因连椒榝二物亦同意,而之罪甚于,榝之不顾又甚于性气最烈,乃为慢慆之态,榝尤烈,乃为依依之容,是刚柔俱化也。然后总之云固时俗之流从兮,又孰能无变化。合上众芳而叹之也。终之云:览其若兹兮,又况揭车与江蓠。其意亦非弃但容之,则文不可读。而榝罪甚于,亦在可略,故但云。又以最香,,而深责其无所守也。茱萸,自先王已用之,口味鼻臭,南北不殊,屈子岂不见知。三牲用藙,则以荐之鬼神者也。屈子遂以为恶,深恐不然。其气味形状本类而酷烈于,而不可近儿童,世俗宜以为恶。然细详之,实有去邪避恶,激柔起懦之材。故古人审而用之,亦若然。于农夫为恶,世俗亦以不善,目之与藙等同列。而今亦有以和曲渍酒者,其味与茱萸菖蒲皆得金之辛,盖皆五行之物也。陶隐居说荪云:东涧溪侧有名溪荪者,根形气色极似石上菖蒲,而叶无脊,今所在溪涧极有之。如陶所言,福州人亦呼为溪宣。荪宣,音相近也。《离骚》荪荃一物,荪荃尤相近也,浙东人亦用以和曲,其味亦与茱萸相类。《离骚》皆以为芳草,则未必独迁怒于榝,而不知其善也。以充帏而言,则古人当佩之以辟秽恶。屈原借以为务入者之喻,而费长房亦非创始,知其可以辟恶也。晦翁注所谓不能敬守芬芳,止谓。然文似兼谓榝,独与臭物二字相反,理亦少碍,然政可以明、榝之本同物尔。不然屈子之意亦当谓榝亦有才,本之类,第气味太过,本无全德,一移于俗,遂尽弃其本。他人犹浅浅不敢深,而榝遂欲深入于君求亲密,为可伤也。桓景当只是王导时为丹阳内史者,陶回以造膝责王导,则是榝之干进务入之态,犹不改于后世也。)
应制。次匪懈堂四十八咏韵匪懈堂曾有此诗。成庙命文臣和进。按:仅存四十七首) 其二十一 凌霜 明 · 蔡寿
七言律诗 押鱼韵 出处:懒斋集卷之二
东篱坞下立踌躇,白酒黄花不负余。
彭泽陶公回眼日,齐山杜子满头初。
飘零岂是风霜后,璀璨犹含雨露馀。
制得颓龄缘饮水,孤芳手种暗精庐。
奏措画防江八事状1140年 宋 · 叶梦得
 出处:全宋文卷三一七三、《石林奏议》卷一一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三三四
臣伏见金贼败亡远遁,尚犹窃据东京
近者虽诸道收复故疆,迤逦渐近王畿,秋冬扫灭可待,然臣所部,控扼大江,为国藩篱,与他路事体不同,其职守所当举,不敢不过为堤备,内以屏翰王室,外为大军声援,使敌人望风知畏,以称陛下万全之举。
谨取会本司及属部州军自虏人侵犯中原前后被受朝廷指挥,有合检举预行讲究事,其大要有八,逐一开具,合取自圣裁。
今具下项:一曰申饬边备。
检会绍兴三年十一月枢密院劄子节文,具下枢密院奏,诸路防秋,各有屯守,养锐蓄力,规画已定。
奉圣旨,令都督府及诸路将帅加意防守,增修边备,精练士卒,明审间探,严兵待敌,勿致疏虞。
臣契勘边防之事,其目不一,虽大号令一当听禀朝廷,然有司之守见于常法,自当夙夜上下,协力振举,兵法曰:「善战者先为不可胜,以待敌之可胜。
不可胜在己,可胜在敌。
不可胜者守,可胜者攻」。
又曰:「用兵之法,无恃其不来,恃吾有以待之;
无恃其不攻,恃吾所不可攻」。
昔齐师侵鲁,疆吏来告,威公曰:「疆埸之事,慎守其一,而备其不虞。
姑尽所备,事至而战,又何谒焉」?
此古守疆之道也。
威公知其说而不能行。
《春秋》书「公追戎于济西」,说者以为公不能预备,戎至而不知,逮其去而后始追之,故书以为戒。
然则为其所不可胜,恃其所不可攻者,其可斯须忽乎?
昨和议之后,兵革少息,沿流诸郡,例多废弛。
畏慎者恐涉生事,但保目前;
怠堕者窃幸苟安,岂思日后?
故虏兵初闻,人人畏骇,皆有迁避奔走之意。
虽有官守者,亦顾望相持。
及兀术败走,军声骤振,捷奏交上,则复皆谓江淮决保无事,不必更为过计。
常情所及,安知远虑?
夫战胜者易骄,谋中者易怠,常胜之家,难与虑敌,光武之所深忧。
窃虑亦合明降指挥监司守令下及巡捕之官,各修其职,常若寇至。
有合申明事务,以时上闻,无得循习,坐废职业。
二曰分布地分。
检会绍兴四年十月枢密院两次劄子,备坐下刘光世、吕祉奏,分定刘光世所管沿江地分,上流自池州东流县管下佛池洲至江州界,下流自太平州当涂县管下磁姥山接连建康府,皆是光世所管。
镇江府、承、楚一带,系韩世忠所管。
续除张俊浙西江东宣抚使,本府界张俊所管。
臣契勘本路自池州镇江府,皆是沿江地分,共一千馀里。
昨来既系刘光世、张两军分守,故虏人侵淮甸,凡经三月有馀,卒不敢窥江岸。
今来张俊虽屯太平州,近者又闻岳飞分兵下守池州,略有旧制,然逐人既领三京、河南北两路招讨,将来进师中原,逐旋起发前去,即沿江诸州并皆空虚,都无指准。
匈奴上郡、云中,汉文帝以令勉屯飞狐苏意屯勾注,张武屯北地,以捍其外;
而内以保京师者,复以周亚夫次细柳,刘礼霸上徐厉次棘门,分列要害之地,以相表里。
唐代宗时吐蕃、回纥入寇至奉天,以郭子仪泾阳,分布麾下,各当一面,以李忠臣屯渭桥,李光进云阳马璘、郝廷玉屯便桥,以次前拒,故皆无患。
今诸将方图中原,不容更分其馀力,兼使守江。
若但令预先以今来地界依旧分画,使有定处,如遇进讨,迤逦追破虏人,濒江自在腹内,不必过虑;
万一或须退守,则引兵而归,各着部分,便可坚壁固守,临时不致纷扰。
故曰:善战者,其势险,其节短,纷纷纭纭,斗乱而不可乱。
窃虑亦合明降指挥,略如前日预行约束,张示形势,可使敌人传闻,知我有备,亦足慰安远民。
三曰把截要害。
检会绍兴四年九月枢密院劄子,备坐枢密院奏:沿江采石渡、罔沙夹、马家渡一带,分命刘光世、韩世忠各遣军马择地屯泊,各有差定兵将住泊去处。
后来韩世忠移屯镇江府,续差张俊策应两路,其本府靖安、石步至东阳、下蜀,接连浙西,亦系张俊差定兵将住泊去处。
臣契勘本府及太平池州三处,贼马可以过处甚多,前件所具,止是大略。
今据取会到太平州界内即有荻港渡、三山、大信渡等,池州界内即有丁家洲、杨山、清溪、李河、雁汊、赵屯、港口等,皆是自来置巡检紧切守把。
今所管土军,每处各不及百人,其馀不置巡检,犹有二三十所,既不可遍守,亦须量度地里远近,于其要会,别行屯戍,使缓急上下应援得及,则力不足者知所倚仗。
苏峻作乱,自和州渡江,孔坦王导早守江口,陶回庾亮言:「峻知石头有重戍,不敢直下,必向小丹阳南道步来」。
不能从,果由此路径至都城
其后诸将战不利,郗鉴度贼必入,即于丹徒立大业、曲阿、庱亭三垒,贼果来攻大业,不克而败。
其地今皆在本府及镇江界内,可考而知。
盖攻其所不备,兵之要务,以此推之,凡可冲犯,岂可不防?
杜充惟不知此,故虽有数万众,聚而为一,初无部分向着,一旦望风奔溃,今日安得不戒?
窃虑亦合明降指挥下诸将及守臣,逐一相度,凡可过渡去处,择其紧慢,或兵或民,预定戍守之所,以待临时分拨,为决不可犯之计,以防意外之患。
四曰约束舟船。
检会绍兴三年十月枢密院劄子:淮东安抚司申明,已责委江都泰兴两县约束沿江乡村人户,遇将贼马紧急,预行摇驾舟船离岸等事,令沿江州县依此施行。
臣契勘长江之险,非黄河与淮之比。
河、淮不唯皆狭,河峻急,所向不可当,淮水浅而易涉;
独江势深阔平缓。
自春秋、刘、项以来,齐、楚、燕、赵用兵越淮与河,皆浮梁可济,未尝深计。
长江,惟孙策乘汉末乱离,无与为敌,故能乘间长驱,径入三吴。
苏峻狂悖,掩晋不备,遂抵都城
孙权定都秣陵之后,逮晋、宋及梁,自北来犯者苟有守备,皆薄江而止,莫敢睥睨。
中间虽曹操尝至濡须,曹丕尝至广陵魏太武尝至瓜步,亦逡巡顾视,反不敢轻进,况今兀术小丑乎?
守禦之计,未论其他,但能严断舟楫箄筏,彼自无以为计。
今可乘以渡者非止舟楫,其木筏与芦荻柴束皆可为用。
公私舟船固不可以数计,而商贩木筏类皆聚于北岸,真州所在山积,芦荻亦是出产去处。
若便行禁止,则有搔扰之弊;
若缓急旋图,则势必无及。
惟当命有司籍见公私舟船数目,晓谕,遇有缓急,则许令所在一面拘收尽过南岸。
不唯可绝虏人劫夺占据,若或不得已至于水战,则舟皆吾舰,人皆吾兵,不必更广制造及别籍水军。
真州木筏芦荻,并限以八月前尽数发入镇江及浙西。
江州向上木箄,八月后并住,不得放下,已过者候到本府,尽令解拆。
窃虑亦合明降指挥,重立刑禁,责付守臣收执,以待临时施行。
但严禁无故轻举,阻节往来,人自不扰。
五曰团结乡社。
检准绍兴五年枢密院劄子,具下枢密院奏节文,内召募土豪乡兵把隘,奉圣旨,沿江州军守臣、逐路宣抚安抚司疾速讲究。
其土豪乡兵并先行籍定人数,以备缓急使唤,即不得因而勾集,致有搔扰。
至绍兴六年六月枢密院劄子坐下臣寮上言:缘诸路帅宪司,夏秋之交不复询问有无盗贼,循例检举,于界首各立寨栅,聚集保伍,因而决挞,妨废生业。
遂降圣旨:除沿海地分外,其馀州县不得乱有勾集。
臣契勘,自古兵民,皆有所统。
《周官》,在民者五家而上谓之比、闾、族、党,在军者五人而上谓之卒、伍、师、旅,同出一法。
此虽常谈,然用众之道,未有散而不属,能号令开阖者也。
今军固有部分行伍,而民之在乡村者亦有保伍,在坊郭者亦有保甲。
但承平日久,未尝资民为用,故施之不过租税盗贼之间而已。
军兴以来,士不知古,一变而为乡兵之论,于是遂欲驱农亩耒耜之民与正兵参用,不教而责之战,无事而聚之役,食无常廪,用无常器。
朝廷既不得已从之,遂致人言,因有再降指挥
窃详诏令,但戒不问有无盗贼,妄乱勾集,若所当用,岂可因噎废食?
今所谓团结者,非民兵之谓也,特以保伍旧法少加损益,令自相纠率,各集强壮,推择所信服以为首领
官为立为条约,假借名目,约见多寡之数,籍而不用,揭以示众,无事但藏其籍,有警按籍下令各守其地。
正兵控守之馀,令弥缝其所不及,外张声势,以自保其乡里而已。
民虽至愚,若惩往岁之弊,不幸寇得踰江,强者奔迸远徙,骨肉离散,弱者坐受杀戮,同于鸡犬,资用剽劫,室庐焚荡,孰若上下相维,各奋其力,使不得犯我之为愈乎?
民能保其土,则国能保其险,理之必然者也。
周制,用民不过一人,以馀为羡卒,至田与追胥,尚犹竭作。
宋文帝禦魏太武,尽户发丁,虽公卿子弟,亦皆从役。
此虽不可为法,亦可见其所以能自全者。
窃虑亦合明降指挥,许令守臣预行讨论,量为措置,以图民利,上佐国势。
有蹈前失,重寘典刑。
六曰明审斥堠
检准绍兴四年十二月枢密院劄子:勘会斥堠全藉寅夜举放烟火,务要不失捍禦。
刘光世池州驻劄,将管下沿江地分并置烽火。
所有建康府、浙西沿江一带并无烽台斥堠
奉圣旨,令江东、浙西安抚司措置施行。
臣契勘用兵斥堠,不惟敌势厚薄、军行远近,所待以前知,兼亦虑奸人唱为浮言,动摇民听,我无以验,或致有误朝廷施设。
晋袁耽历阳石季龙游骑十馀匹至,遽以为言,遂至朝野危惧,王导宰相假黄钺出征,已乃知其妄。
石勒在葛陂,军士饥,死亡过半,至有劝之纳款者。
元帝会天下兵,守之而不知,乃纵使去,后遂不可复制。
斥堠不明之过也。
建炎间,虏骑已至江上,本府守臣犹误以为李成,遂致失守。
斥堠探伺,条目固多,烽火最为紧急。
魏王基攻西陵,为今峡州孙权遣戴烈、陆凯拒之,暮举火西陵,鼓三终达吴郡
古之用兵盖如此。
今虏人近在东京,濒江相去无数百里,其动息尚不能的实尽知。
日近攻围顺昌,前后累战,多是事已方得关报,至今人数多寡,议者犹有异同,则缓急何以取信?
所有传送递角,比者戒约虽已严,然事待奏而后知,亦恐缓慢。
至于间探,亦须所在严立赏罚,广布耳目,相与参照,非臣所得独与。
惟是烽火,本府昨自承指挥上元江宁、句容共置烽台三十馀处,通连浙西,不为无补。
今大军屯泊淮上,与前日事体不同,淮北动息,尤宜速闻。
旧制,沿边三路烽火皆有成法,人多知之。
若令更加条具,取其简易可行者付之于外,远近同为一体,不至乖牾。
窃虑亦合明降指挥,令自淮南庐、寿以来,增置烽台,通江南岸。
旧管去处,专委郡县,候贼马警动,即举以施行。
七曰措置积聚。
检准建炎四年七月枢密院劄子:检会三年六月圣旨节文,乡村居民出来顾恋产业,若必行清野之法,窃恐盗贼未至,民情先摇;
若置而不问,又恐佐敌资粮,反为民害。
仰守令监司更切措置,多印文榜,直说事因,使民间通晓,务求安全外,有粮斛草薪之类难于般移,亦须预行措置。
臣契勘虏人前后侵犯,敢肆深入,皆是资粮于我,故恬无所惮。
昨自伪立刘豫之后,盗有土疆,认为己有,其抄掠劫夺,取之于民,固已有限,与前不同。
是以绍兴六年至于淮甸,无成而归,亦坐粮乏自困之一也。
近修和议,中原诸州积粮甚多,皆是贼苛敛裒克,以为猖蹶之备,可见奸谋。
臣初闻警,即尝具陈请,首欲措置,盖正为此。
今来从伪诸郡以次收复,仓廪所馀无几。
淮北虽近秋成,本不产,将来为我师过淮之备,纵贼得之,不能般辇前来,亦不足计。
惟有淮南地分水田尚多,今秋所入,安得不预图?
善用兵者,不必全抗以力。
刘、项相拒荥阳成皋之间,必计敖仓得失。
垓下之败,正以彭越、田横往来绝粮道张良、陈平知其食尽,以为天亡。
唐初群盗纷起,亦倚洛口诸仓为重。
事之利害,彼此均同。
我欲讨彼,当须先讲粮道,则彼来侵我,岂能无食可全?
所有淮北地分,将来准备大军进讨,合用粮斛,有司自宜别有措画。
淮南直至江岸,庐、寿、滁、和,皆前日虏人宿师之地,若能依险自为山寨之类,即趣令各择利便,早定其所,般辇粮斛,以备入保。
其大军屯驻,亦须计榷,委自两路漕臣,以次津发。
但令前后相继,不至乏绝,不可多存。
若有人无粮,纵能轻入,何敢久住?
其馀金帛马草之类,皆依仿并行。
窃虑亦合明降指挥,饬江东、淮南当职官吏,同为措置。
贼若知此,与清野何异?
实为上策。
八曰戒覈官吏。
检会前降指挥,内一项:敌人去冬深入,其诸州郡守臣等,不能召募忠义勇敢人兵留处城中,悉力捍禦,共为死守之计;
又不能措置般移粮食,迁徙人民,择深山大泽,率众固守,束手端坐。
敌人既至,则以一身逃遁,致使一城生灵,枉遭涂炭。
奉圣旨,下江浙诸州,如敢依前失行措置,止以一身逃避者,当明正典刑。
臣契勘,朝廷措置既已备具,号令既已明审,唯在守之以人。
承平之时,一官不治,止废一官,一邑不治,止废一邑,利害无所相关。
至于用兵,则环千里之地,成败得失,皆相与为先后。
譬之一身,手足耳目各有所司,苟废其一,身与之俱。
故不可使一官不修其职,一人不尽其力。
昨承平既久,玩习成风,例不肯以身任责,苟简文具,姑应目前,一遭警急,皆望风先遁,远出疆界,遂使生灵陷于涂炭,井邑鞠为丘墟。
及至事定徐还,往往反以收复论功。
事既出仓猝,且所干人众,难以尽责,因得原释。
陈豨反代赵,周昌奏,常山二十五城亡其二十城。
汉高祖曰:「守尉反乎」?
对曰:「不」。
上曰:「是力不足,亡罪」。
日近新疆,敌人骤至,城守之计,初无素备,有官守者弃而来归,朝廷推此,以广仁心,苟免降屈,贷而不问,犹之可也。
江南诸郡,入有城郭,出有兵将,所恃有民,所资有食,咫尺行阙,动干大势,岂可不责之以必守乎?
而人情习惯,妄恃宽典,尚无慷慨激昂之志。
夫守以兵者必责之将,守以民者必责之吏。
兵不可使一卒怯而轻退,将必先之;
民不可使一夫惧而轻散,吏必先之。
将能死敌,然后兵能死战;
吏能死职,然后民能死守。
窃虑亦合明降指挥,应备禦之事既已备具,将来或有警急,辄弃官守,妄作缘故逃避出界之人,并依军法从事,必罚无赦。
庶无玩令,稍知事君之义。
右,上件所陈,皆是朝廷已行之命,臣但将案籍检举,参验古事,稽察人情,择其可以施行,责付官吏者,讲之于无事之时,行之于有警之日,宁可有备而不用,不可当用而无备。
是用辄敢尘犯天威,伏惟陛下宽贷而曲赦之。
臣无任惶惧激切屏营之至。
谨录奏闻,伏候敕旨。
〔贴黄〕臣闻兵家先声后实。
臣所陈皆是朝廷已行命令,州县职事所当为,但欲检举申饬,上下协心,行之得人,使敌人望风知畏,不敢轻动而已,并无劳民费财之弊。
孙权以苇荻为疑城,殆同儿戏,而曹丕远惧;
苻坚淝水之败,望见八公山草木皆成人形而遁去。
今若预令将士分守其地,乡社团集有所,传之四远,以张国威,即广军声过于苇荻草木远甚。
伏乞睿察。
〔又贴黄〕臣今来所陈正是本道职事,不敢兼及旁路。
然界分远近,上连下接,如淮东沿海,事体一同,利害均一。
如蒙采取,即淮东、浙西亦合依此施行。
伏乞睿察。